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住建局结合自身行业优势,履行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四个强化”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政府主导、住建牵头、部门联合、乡镇实施”,高标准组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补助对象和标准、操作程序等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同时,层层签订目标职责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版面、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和法规,使农村危房改造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先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三期,培训农村建筑工匠近300人,为农村危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强化评定,严格程序。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抽调9名工程师组成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工作组对经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4类重点对象”疑似危房户,逐户进行危险等级评定。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整改。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农村危改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当时,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有力缓解了“4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