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 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 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建筑管理科 时间: 2018-08-20 09:00: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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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明电〔2018〕32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8】27号号转发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加强建筑工地险情排查防范工作。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工地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巡查,督促指导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全面风险自查,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同时,要加强工地积水的抽排,特别是深基坑、起重机械及脚手架基础的积水应尽快排除,避免长时间被水浸泡引发安全事故。

2、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各在建工地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做好应急处置队伍、设备、物资的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迅速行动,投入抢险。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手机、电话等联系渠道畅通。对重大险情或难以有效处理的险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组织有效力量进行处置。

3、切实做好极端天气过后项目复工前的验收工作。极端天气过后,各在建工地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基坑边坡支护是否存在坍塌、变形损坏;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基础、起重机械基础、围墙及临时用房基础是否存在积水、不均匀沉降、坍方;施工用电是否存在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损坏等。对排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整改完成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安全隐患未排除擅自复工的,我站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年8月19日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 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 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