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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审批〔2016〕1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16年第1批申报暂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初审结果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周口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城市东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华县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3家物业服务企业符合物业服务企业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