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2022-04-18 16:28: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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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周口市于公告之日起,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以及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烈士生前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五)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二、办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申领,基本完成存量人员申领发放。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布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申领。

三、办理地点

(一)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二)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四、所需材料

未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需到户籍地或常驻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已经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申请优待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由受理申请退役军人服务站免费提供服务)

(二)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三)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除提交在户籍所在地申领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相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五、优待范围

(一)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三)河南省、周口市和各地面向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四)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后续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不断拓展优待领域,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注意事项

(一)申领对象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布的时间安排时、分批有序前往办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二)请申请对象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材料。对于申请人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全,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暂缓审核,待申请高峰过后,再结合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信息比对、走访调查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判定

(三)申请之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优待证:一方面是符合申领条件的对象很多,基层受理、审核、上报需要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优待证从申请到制发,包括建档立卡、申请信息、材料核实、审核、制作、运送到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发等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

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周口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竭诚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特此公告。

 

 

周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钱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