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要求,住建部开发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近期将面向公众开放。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布,以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支持政策,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申购条件,限制处分权利,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群体、城市工薪收入群体中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由户籍所在区按照以需定建(购)的原则筹集房源进行保障。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购房家庭不得向第三人进行转让。确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由政府明确的实施主体进行回购。
二、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目前面向本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非本市城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引进家庭三类家庭提供申请。
(一)本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未有在本市城区转让房产记录。
3.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非本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主申请人应在本市城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未有在本市城区转让房产记录。
4.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各类人才引进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主申请人需为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各类人才;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未有在本市城区转让房产记录。
4.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注册登录周口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网站(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823201.html),或用手机微信扫描文后二维码进入周口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目前工作开展阶段
目前处于开放申请建立轮候库阶段,将视申请、轮候情况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规模、地址、面积、套型等,待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通知轮候家庭摇号选房。
五、政策咨询电话:
区 划 |
咨询电话 |
市住建局 |
8210889 |
川汇区住建局 |
8690072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 |
7735521 |
临港开发区住建局 |
8365689 |
周口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家单位关于印发《周口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