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推动建立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反馈意见请注明反馈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传 真:0394-8222903
电子邮箱:zkszjjfgk@163.com
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文明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466000
联 系 人:丁贺勇 电 话:0394-8210789
附件:1.《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