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科长)
贯彻有关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执行上级制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标准、性质认定;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住房保障项目审查上报,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租售和分配管理、补贴审批及社会捐赠房源和资金使用监管等行政职能;承担周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394—8218119
工作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文明路交汇处西50米路南市政府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