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意见修改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周口特色添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设“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中原港城的战略机遇期。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周口实际,研究编制全市“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是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的规划。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阐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十四五”期间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为载体,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周口市“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与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新型城镇化,实施住房安全有保障,改造农村危房助力脱贫攻坚,以治理扬尘污染、黑臭水体推动污染防治,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坚持中心城区带动战略,紧紧围绕打造“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的中原港城定位,以棚户区改造和“五城联创”为重点,通过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治理水平、城市品质、文明程度等得到强化提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一)城市建设成效显著。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以港促城”五篇文章,全市共实施百城提质项目1100多个,总投资3100多亿元。加大了城市道路、生态水系、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公厕环卫等基础设施投入,中心城区已全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新增了一大批城市绿地、湿地和公园,5000亩森林公园、6000亩建业绿色基地、2300亩周口植物园、1200亩铁路主题公园,100亩沙河湾湿地公园,新改建100多座街头游园等,实施了沙颍河一期二期治理工程,7条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同时加大了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入学难、就医难、居住差等问题得到初步缓解。2018年10月12日全省第六次百城提质工程现场会在周口成功召开。
(二)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房地产各项政策,努力改善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为城市建设和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投资金额逐年增加。全市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金额968.291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261.14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投资额257.63亿元。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房地产累计竣工面积1121.8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20.4%。销售面积2288.44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0.9%。销售金额1050.89亿元,年均增长29.9%。商品住房均价在5279元,年均增长19.5%。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468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新增1家,二级开发企业24家,中心城区开发企业140家;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22家,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2家。中介机构301家,有房地产经纪人员374人,其中中心城区178家(含分支机构)。
(三)建筑业快速壮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筑业产值达到2602.19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8倍;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建筑施工企业2800家,企业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形成了包括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水利、电力、市政、建筑装修装饰、防水防腐保温、钢结构、输变电、机电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城市道路照明等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企业结构。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一家企业申报有多项资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并重。目前,我市拥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9家,全市共创建了100余项省级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奖项,以及一大批地市级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奖。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效显著。“十三五”(2016-202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积极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全力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和棚改安置房开工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公租房、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为主,符合周口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公租房陆续投入使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3万套,解决了2万多个家庭、近7万人的住房问题。二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全力推进。“十三五”以来,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18.5万套,其中:新建安置房15万套,货币化安置3.5万套;竣工分配安置房4万套,完成货币化安置3.5套。棚改工作的持续推进,不仅进一步拉大了城市框架,优化了城市布局,拉动了居民消费,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带动了建筑、建材、装饰、家电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为今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拓展了空间,将彻底改善12多万个家庭、34万多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初步完成了由“脏、乱、差、堵、污”,到“净、亮、绿、畅、美”的蝶变,周口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的目标正逐步变成现实。
(五)村镇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农村危房改造覆盖现辖全市164个乡镇,累计完成改造7.24万户。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工作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按照2‰以上的标准配备村庄保洁员,按照一定标准配备垃圾桶、收集转运车辆、每个乡镇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三是实施了乡村环境集中清理整治。重点做好交通干线及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集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一眼望去很干净。四是开展乡镇“厕所革命”。将乡镇公厕建设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以每个乡镇政府驻地建设2座公厕标准,全市新(改)建乡镇公厕303座。五是积极开展村镇创建。积极开展村镇各项工作创建,推进并成功申报1个河南省传统村落,1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商水县邓城镇,28个全国绿色村庄。
(六)建筑节能逐步实施。认真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进周节能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实施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达到100%。2016年,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周政办〔2016〕32号),要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立绿色建筑奖励机制,对我市绿色建筑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我市共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2项,建筑面积42.91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1项,建筑面积8.27万平方米。根据《河南省促进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行动实施方案》(豫工信联原〔2016〕35号)文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对我市涌现的成熟绿色建材产品给予积极扶持和推广,指导我市建材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推广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我市共获得绿色建材标识2项,其中预拌混凝土6种型号,预拌砂浆2种型号。周口市《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周政办〔2017〕97号),基本形成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技术支持、产业联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河南省金华夏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空腹排柱钢结构住宅体系”已经过专家论证认可,被定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深刻认识国内国际环境发展变化,深刻认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奋勇前进。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为44.36%,分别低于全国15.64个百分点(全国60%)、全省9.84个百分点(河南省2020年54.2%;2019年53.21%)。与黄淮四市比较,我市城镇化水平较低。
二是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仍不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虽有较大提升,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仍然存在短板,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建成区路网密度等市政设施水平主要指标多数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城市路网不完善,还存在大量的断头路急需打通,部分城市骨干路网急需改造提升等;城市供水、排水及城市排洪防涝等设施建设滞后,老城区还存在大量的雨污管网没有分流;污水提质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够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企业数量多但实力弱,行业从业人员众多,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五是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逐步增强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农村环境不断改善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存在突出短板,乡村建设管理不规范,农房品质不高。
二、周口市“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和规划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机遇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率超过 60%,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城镇化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发展,以中心城市为引领的城市群成为城镇化主体形态,经济和人口向大城市和城市群集聚的趋势明显。国家更加注重完善城镇化战略,更加注重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村镇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住房租赁、物业等服务业发展,这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当前,我省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蓄势跃升的突破期、调整转型的攻坚期、风险挑战的凸显期。我省面临着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战略机遇。国家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发挥我省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淮河流域及汉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发挥我省生态功能突出、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全国生态保护示范区、黄河文化传承创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国家完善城镇化发展战略,有利于我省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提升中原城市群引领带动能力。省委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周口作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大市、农业大市、人口大市,拥有一千万人口大市场、沙颍河内联外通大通道、粮食生产中原大粮仓和多式联运大枢纽等诸多优势,特别是随着临港经济上升为省级战略、多式联运枢纽港和平漯周高铁的建设,周口作为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出海口”和“桥头堡”的地位更加突出,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造势出彩,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十四五”时期,是周口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机遇期。我们迎来了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多个国家战略叠加实施的机遇,农业大市优势、人口大市和人力资源大市优势、文化资源优势、通江达海优势、重大项目带动优势将加速释放,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势头将锐不可当。“十四五”时期,是周口战略地位的提升期。临港经济上升为省级战略,随着周口民航机场开工建设,沙颍河航道升级改造,平漯周高铁、三洋铁路加快推进,阳新高速建成通车,“公铁水空网”五位一体多式联运枢纽网络更加完善,新兴临港经济城市将逐步呈现,周口将成为河南对接长三角的桥头堡、河南对接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豫东南对外开放的新枢纽。随着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加速推进,周口将成为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全国乡村振兴典范区。“十四五”时期,是周口由大到强的加速期。我们的经济总量目前已经跨过3000亿元台阶,按照近年来平均增速来看,未来五年,将跨过4000亿元台阶。随着千万吨绿色钢铁基地建成投产,将新增产值1000亿元以上。国家级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将引领周口创新发展。到“十四五”末,我们的经济总量有望跨过5000亿元大关,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周口将成为河南新兴经济强市。
(二)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本着“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城市有机更新和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重更新、促提升、树标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深入融合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建设“有气质、有温度”的城市,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发展目标
1.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大幅提升。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道路、雨污水、燃气、通讯电力、防洪除涝、垃圾处理、消防设施、海绵城市、公共停车等方面的短板,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到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分别达到17平方米、15平方米,城市路网密度分别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6公里/平方公里。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医疗、文化、购物、健身、养老等方面的短板,打造15分钟生活圈、健身圈、阅读圈,让居民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努力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居住社区建设,持续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加强电动自行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安全社区、智慧社区。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风貌。到2023年,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8%、35%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100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推行街道“U型”空间治理,实现“线清、杆合、箱隐、景美、路畅”,紧盯城市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积极运用智能化技术,积极探索智慧交通、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社区、智慧消防等,积极建设智慧城市。
3.提升住房品质,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5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力争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十三五”期间开工的安置房全部完成交付使用。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公租房共同缔造智慧小区。
4.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企业改革、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业创新、人才队伍素质提升、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建筑业产值年增长率争取实现10%以上,“十四五”期间达到3720亿元以上。继续实施并完善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制度与程序,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力争达100%。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5.推进乡镇建设,赋能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动态监测和住房安全排查,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十四五”期间全市范围内计划完成危房改造4000户以上,解决现有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乡村建设工匠培训5000人以上。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四个环节”,按照“五有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垃圾一体运营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全覆盖、全收集。以垃圾分类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级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
(四)工作原则
推动实现“十四五”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目标,要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建筑技术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我市住建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提升整体竞争力。推动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提高效率效能。
坚持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发展安全、建设管理、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与设施配套、新区老城、地上地下、城市建设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提高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系统性。
坚持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保护城镇生态,推动建设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污水垃圾有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防控扬尘污染,大力发展城镇园林绿化,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开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设计、工程建设,推动建筑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
坚持共享发展,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完整社区,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宜居宜业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周口市“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将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载体,以“安全、整洁、有序、智能”为目标,着力抓重点、树标杆、补短板、上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生态环保、消防安全等领域投资力度,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公共服务和便民设施,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生态、韧性、智慧、人文、精致城市,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1. 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强道路交通建设。推进城市路网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待贯通路”“瓶颈路”,2025年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按照每百辆汽车拥有公共停车位达到20个以上的目标,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积极开展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完善道路慢行系统,城市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达到30%以上。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广运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手段,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推动城市交通系统、水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地系统等智能化建设运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探索建设城市地下交通环隧。因地制宜实施管线智能化改造。开展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普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省辖市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年底前,各地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力度。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各省辖市至少有1个市县村镇开展省级无障碍环境创建。
2. 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市场化运营,清理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注重功能完善和历史文脉传承,改造老旧小区8.8万户以上,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成片街区为单元,统筹推进城中村、老市场、老厂院、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建设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以“六有”(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及消防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打造完整社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新增绿色社区154个,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3. 推行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城市设计与空间规划有机衔接。设市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实现城市设计全覆盖。将城市设计主要指标纳入规划管控,控制好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塑造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尺度宜人的公共空间。城市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实施整体设计、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建设用地。
4.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提倡精品设计,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间的衔接。改革勘察设计招标模式,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标志性建筑设计方案招标,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技术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业务模式,提升建筑设计品质。
专栏1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工程 |
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待贯通路”“瓶颈路”,2025 年全市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改造老旧小区6.3万户以上。创建绿色社区154个。 |
(二)完善住房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发挥好两个体系作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途径解决困难群众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逐步放开房地产市场,培育和扶植一批信誉好、实力强、能创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良性竞争,活跃房地产市场。淘汰一批信誉差、实力弱、品质劣的开发企业,不断净化房地产市场。不断优化住房品质,逐步推行成品住宅。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监管措施、灵活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的秩序。二是积极发展租赁市场。出台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培育一批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引导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利用闲置厂房、库房和办公用房改造成租赁住房。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实行对住房租赁企业、租房人财政补贴,激活租赁市场。三是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持续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出台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运行信息手段,不断优化服务水平。
(2)落实房地产政策支持。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探索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二是对计划建设的公租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可通过购买存量房来解决,享受国家、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三是积极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鼓励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和在其他区域异地安置(包含异地建房、异地购房),扩大居民选择余地,提高安置效率,消化商品房库存。四是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完善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建设期限,完成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提升小区品质。五是对套型建筑面积比例全部放开,在优先满足首次置业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需求的原则下,支持企业建设各类满足市场需求的商品房。六是鼓励进城经商、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有条件的农村群众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七是根据商品住房用地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加强对已供住房用地的监管工作,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闲置土地,打击违法转让土地、圈地囤地等行为。
(3)引导规模发展。加大中高档商品住房开发力度,打造精品楼盘,切实改善区域外购房群体结构。鼓励开发企业自行投资完善小区配套,引导建设集中商业街区,建设酒店、影剧院、休闲场所等配套设施,把大楼盘建成一个社区,形成新的产业集群,通过开发复合地产走出一条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的道路。
(4)发展住房二级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经营租赁型普通商品房;鼓励基金或民间资本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开展房屋租赁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鼓励实力强、信用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托管业务;鼓励社会公众出租自有房屋,盘活租赁市场,形成新商品住房、二手房与租赁房三者的良性协调发展。同时,建立完善的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和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数据库,实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信息化、常态化;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监管力度,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引导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5)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建立商品房网签制度,防范一房多卖风险。二是严肃查处圈地不建、超容积率建房、侵占绿地、不建或缓建配套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开发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按期交付使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三是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核和企业准入标准,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核准及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质量。五是建立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制度,把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其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依据,按照信用等级对开发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服务。
2.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1)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5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力争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十三五”期间开工的安置房全部完成交付使用。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安全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2)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区)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提高租赁补贴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与省政务网实现数据对接、共享,提高审核效率,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业务“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抓好公租房小区共建共治,以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为抓手,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公租房共同缔造智慧小区。
专栏2 完善住房体系重点工作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供应商品房1亿平方米。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5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 |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深化建筑业发展趋势研究,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加快推进建造方式创新,提升建筑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建筑工程品质和安全水平,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
1.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抓好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以住宅产业化为切入点,以政府和国有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为突破口,初步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施工能力。积极培育建筑业企业,推动产业升级。二是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发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建筑市场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强建筑市场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2.做强做优建筑业。以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创新项目组织方式、改革劳务用工制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为主要路径,加快推动建筑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切实提升建筑业整体竞争力。“十四五”期间,对一些工程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带动全市建筑业全面升级。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项专业类别、扩大承包范围。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建筑市场。二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与服务,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进行动态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专家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分包等行为,充分利用我市工程建设信息平台企业信用板块,发挥约束、惩戒作用,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4.加大劳务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基地与企业合作平台,大力培育建筑劳务企业,发挥“项城防水”、“沈丘建筑”品牌效应,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劳务企业。扩大建筑劳务基地规模,发展新的劳务基地,为建筑劳务发展备足后劲。
(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发展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城市,降低建筑能耗,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乡。继续实施并完善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制度与程序,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力争达100%。
1.绿色建筑发展。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周政办〔2016〕32号)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建立并提高绿色建筑监管能力,对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将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技术要求作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能效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做好相应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二是引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绿色商品房的比重,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城区;鼓励农民在新建和改建农房时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选择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创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三是从2022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2.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我市中州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大装配式建筑创新,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体系,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基地和一批装配式建筑施工重点企业。培养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市建筑方式有效转变,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推进建筑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发展成品住宅,指导各类企业转型升级,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强化政策落地,在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各环节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抓好政策落实。推进预制墙板、叠合楼板等通用部件标准化设计生产。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推进建筑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发展成品住宅。力争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达到40%,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3.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强化政策激励,加强闭合监管,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大力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着重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十四五”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执行建筑节能提升标准,培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模式。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研究建筑行业碳达峰行动计划,逐步建立建筑行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引导和分解落实机制,通过提升建筑能效和降低能耗,可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建筑应用,实现建筑领域碳减排、碳中和目标。促进绿色建材应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专栏3 绿色发展重点工程 |
||||
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
指标 |
2020 |
2025 |
2035 |
属性 |
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20万㎡ |
40% |
预期性 |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50% |
100% |
约束性 |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发挥职责作用,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改善,规范农房建设管理,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助推乡村振兴。
1.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针对脱贫攻坚收官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调整完善住房安全政策、资金、对象、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农房建设管理。加强农村住房风貌管控,开展现代宜居型农房建设示范,涉农县(市、区)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住房。持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能力。组织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 整治提升农村环境。按照国家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村庄日常保洁,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有条件的县市全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3. 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指示要求和国家、省工作安排部署,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提升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民居。
专栏 4 乡村建设工程重点工作 |
实施农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农村环境改善工程、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95%以上的村庄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传统村落数量达到20个。 |
(六)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要求,将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完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体制机制,统筹市政设施、建筑施工、防灾减灾、物业领域等安全监管,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提前研判、提前预防、提前处置,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建立完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对事故风险隐患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以开展“城市体检”为抓手,完善城市安全体系,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能力。
1.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开展城市体检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路径,实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第三方技术、专家和公众参与”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城市家底。对标先进标准,分析评估城市运营状况,查找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定行动计划,谋划实施建设项目。中心城区率先启动城市体检工作,其他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2.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和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启动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整治行动,抓好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积极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强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试点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完善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织密责任体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格监督检查,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快办快处工作流程,运用限制市场准入、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主力军作用,鼓励以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服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完善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和组织模式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 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水平。加强消防审验机构建设,配齐工作人员,建强专业技术队伍。研究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新模式,通过全过程信息化有效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质量,完善与消防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从源头上避免先天性火灾隐患形成,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消防审验与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深度融合,探索通过落实主体责任简化建设工程消防许可。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化工作系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周口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坚定不移推进行业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强科技创新,破除制约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
1.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发展。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对接CIM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全程网办便捷化、审批服务智能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汇聚数据资源,拓展智能审批范围,力争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零跑腿”。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一网通办”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和数字化联合审图。
2. 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推行PPP项目,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充分发挥科技贷、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作用,推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推动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强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能力,逐步形成“融资—投入—收益”的良性机制。鼓励信誉良好、市场运营稳定成熟的PPP项目启动资产证券化,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针对市场准入、审批服务、融资服务、降低成本、政务诚信等民间投资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创新力度和工作措施,提高政府管理效能,施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告知承诺”“联合审验”等管理模式。防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
3. 加强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向,发挥科技的行业先导作用,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行业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绿色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超低能耗关键技术研发,构建适宜本区域超低能耗、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加强钢结构住宅技术、围护结构、部品部件连接工艺等研究,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组织开展科技示范,研究探索近零能耗、装配式、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融合应用,为行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定期发布推广、限制和淘汰技术公告,总结梳理各类试点示范技术成果,形成一批先进适宜、绿色低碳、资源节约应用技术。
4.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围绕国家、省对外开放决策部署,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全市住建领域开放度和竞争力。进一步缩减各类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拓展“引进来”市场潜力,做实“走出去”发展能力,积极开展多领域战略合作,扩大对外交往与科技交流,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牢固 树立合作共赢理念, 培育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开放竞争新优势。
(二)加强党建引领,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理解,加强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思想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自媒体的监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大力宣传系统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强化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我为住建添光彩”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营造“三个氛围”,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创先进党支部、文明处(科)室,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好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落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人员、关键环节,找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规范行政审批,完善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教育警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机关活力,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融合。
2.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加大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配合立法机关积极推进《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河南省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修订)》《河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园管理办法》等立法进度,加强法规制度保障。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规范执法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育模式,构建分层分类的人才培育体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培养好、使用好行业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一线技能工人队伍。健全具有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打造“人人皆可出彩”的良好环境。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引导建筑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强化建筑工人管理与服务,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培养技能型、创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严格资格准入,落实注册人员执业负责制度,厘清执业人员权利和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不良执业行为。
4.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市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落实的规划实施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列入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抓好组织实施。
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主要指标表
指标 |
2020 |
2025 |
2035 |
属性 |
城市建设 |
||||
城市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6.0 |
8.5 |
9 |
预期性 |
城市道路与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覆盖率(%) |
-- |
65 |
70 |
预期性 |
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占比(%) |
城市20%, 县城10% |
城市50%, 县城20% |
城市80%, 县城30% |
约束性 |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户数) |
48190 |
63800 |
-- |
约束性 |
绿色社区建设比例(%) |
-- |
60 |
-- |
预期性 |
村镇建设 |
||||
美丽示范城镇(个) |
0 |
完成国家、省分配任务 |
预期性 |
|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户) |
7万 |
完成国家、省分配任务 |
全部完成 |
约束性 |
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个) |
1 |
有条件的市县全部开展 |
所有市县 |
约束性 |
村庄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比例(%) |
95 |
100 |
约束性 |
|
建筑业 |
||||
建筑业年产值(亿元) |
554.49 |
893.01 |
-- |
预期性 |
增加值(亿元) |
231.07 |
372.14 |
-- |
预期性 |
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20 |
40 |
-- |
预期性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50 |
100 |
-- |
约束性 |
住房与房地产业 |
||||
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万套) |
十三五建成6.8万套
|
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11万套 |
—— |
预期性 |
商品房供应面积(万平方米) |
“十三五”供应2900万平方米
|
“十四五”期间供应 4000万平方米 |
—— |
预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