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简报第三期
来源: 村镇科 时间: 2018-02-07 11:41: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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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至20日,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及新闻媒体记者组成的全市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八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45个乡镇(约占全市150个乡镇的30%)、6个办事处,分别对各县(市、区)境内的高速下道口、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措施,普遍召开了由四个班子领导、各乡镇(场区)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县直主要职能部门班子成员、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各行政村支部书记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公路沿线垃圾清运组织有序、办法多样、推进有力,总体效果较好。

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从抽查的部分乡镇、办事处来看,各单位均能按照市、县关于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一些乡镇设置专门工作场所,悬挂制式标志牌,并将各项规章制度、网格化名单上墙;一些乡镇虽然下发了文件、成立了组织,但在督查中未见专门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一些乡镇动员会召开后工作停滞不前,推进力度不大。还有部分乡镇工作推进缓慢,至1月15日,有些乡镇区域内的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才刚刚开始。

(二)公路沿线集中清理情况。从各督查组实地督查发现,许多乡镇发动群众,出动大型机械对公路沿线的陈年垃圾及新增垃圾(粪堆、土堆、柴草堆),私搭乱建、残垣断壁,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了清理。但由于陈年垃圾多年积累、农民(市民)乱丢垃圾陋习,以及月初大雪等不可抗力因素,公路沿线垃圾集中清理效果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委、政府都能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文件,但部分乡镇领导重视度还不够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把清理工作仅仅停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未配备专门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个别乡镇干部对“百日行动”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都不清楚,工作标准更是无从谈起。

(二)督查工作开展不力。一些县市虽然成立了县、乡两级专项工作督导组,但分管干部不能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对乡镇“百日行动”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不掌握,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三)卫生整治标准不高。有些乡镇的垃圾整治工作仅仅停留在对生活垃圾清扫层面,对公路沿线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残垣断壁,乱堆乱放的秸秆、砖块、建筑垃圾,私搭乱建、露天旱厕等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四)动员群众的力度不足。督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乡镇的宣传工作尚未启动,仅见少量宣传标语,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宣传氛围营造不浓;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商户、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见落实;陈年垃圾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仅仅依靠乡镇环卫工人清理,无法满足清理攻坚的工作要求;部分环卫工人不清楚垃圾清理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要求,为贪图方便,不到指定区域处理集中收集来的垃圾,而是随意倾倒、掩埋、焚烧,导致二次污染。

(五)垃圾处理方式不当。部分乡镇为应付检查,对白色污染、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用处理秸秆落叶的方式进行掩埋、覆盖,造成深层水体、土壤污染,为后续治理埋下深层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开展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百日行动”的认识,及时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属办公室、配全相关设施、建立健全专项督导组,真正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播放村民广播、喷绘宣传口号,大力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民众知晓率、参与率,表彰先进模范,示范引领群众不随意倾倒污水,自觉在规定区域投放垃圾。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大干部要深入田间巷尾,排查清理垃圾点,抓好农户、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坚决拆除公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商铺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逐户动员村民整治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垃圾、杂草,清理规范柴草堆、砖头跺、砂石堆等,疏浚河道沟渠、修整树木,切实形成全民参与、万众一心齐上阵的大好局面。

(三)提升标准,配齐设施。在做好生活垃圾清理的同时,对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危房、违规建筑,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砖块、砂石、瓦片、建筑废料等一切有碍观瞻、影响村容村貌的物品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公路沿线的废品收购站、预制厂、木板加工厂等要退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并使用建筑围挡。同时,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在适宜区域设立垃圾中转站、投放大型垃圾箱,便于集中收集、清运,加快集中式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场的建设,科学处理各种垃圾。

(四)因物制宜,科学处理。对纸张、落叶、秸秆、粪便、厨余垃圾等易降解垃圾,采取在田间地头掩埋的处理方式,增加肥力;对白色污染、电子垃圾等,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强化督导,立行立改。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立说立行、立整立改。

(六)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厕所革命”和国家、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基层公共厕所改建工作,初步在各乡镇驻地兴建一批水冲式公厕,逐步消除公共旱厕;结合市河长责任制、农田水利建设,推进河流沟渠疏浚、水体整治、河岸护堤硬化、河道两侧垃圾处理工作;结合“两违”建筑整治、危房改造,推进对破旧房屋、残垣断壁、违规建筑的拆除、改建、修缮工作;结合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和干部驻村包村行动,推进宣传氛围营造、农村环境整治、群众动员、环卫设施配备、背街小巷硬化、小广告整治等工作。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