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纪委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编织了惩防结合的制度之笼。为充分发挥制度反腐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增强制度执行力,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营造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提升住建系统的整体形象,为加快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抓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执行、考核落实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安全平稳健康运行。一是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学制度、用制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提高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执行制度意识。认真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有制度不学、学制度不用、用制度不实等问题,大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执行制度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规范制度落实的操作程序,形成规范透明、程序简化、高效快捷的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三、对象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四、落实重点
周口市委、市纪委以及我局2014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方法步骤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从2016年2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对照、整改落实、督导评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月15日-3月15日)
主要任务是明确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活动具体要求,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召开动员会。1、在局网站定期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动态等;2、建立局党员干部微信群,定期推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格言警句等;3、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辟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廉政小故事等;4、召开全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动员。
(二)学习对照(3月16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通过梳理制度清单、自查落实效果、找出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方案等抓好贯彻落实。1、开展学习月活动。3月16日—4月15日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月,把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2、落实周二、五学习日制度。学习月期间,每周二、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机关各科室进行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其他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3、开展自学活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在保证集中学习时间的同时,灵活开展多形式的自学,每季度10日前形成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学习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局纪检监察室;4、实行集中学习补课制度。集中学习时间如因公或因私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于事后自行补课,上交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检查;5、开展自查找准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于学习月活动结束后、每季度末形成自查报告,查摆制度学习和落实方面的问题;6、制定方案。围绕制度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三)落实整改(4月16日—12月31日)
边落实边整改,把落实整改贯穿始终。1、建立台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帐,确立整改事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2、查找风险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找、细化廉政风险点,围绕突出问题、制度漏洞等,进一步完善制度和防控措施,于4月3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3、制定整改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方案。4、公开整改结果。整改方案制定后,在局机关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督导评查(3月16日—12月31日)
制度落实年期间,市纪委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情况、整改完善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和集中督导,并在2016年底进行评议考核和总结表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学制度、知制度、建制度、用制度,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局纪检组将组织人员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督导,通过查看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各科室、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二)强化主体责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各科室、各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督促分管科室和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局纪检组加强监督,搞好组织协调,组织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形成全体党员干部学制度、知制度、建制度、用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落实重点。以执行“六大纪律”为核心、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突出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重点制度、“四个体系”制度、抓早抓小加强纪律建设等制度的落实,找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制度落实薄弱环节,切实筑牢制度之笼,确保制度运行规范、公开有序。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要把日常监督推进和重要节点检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执行法规制度中态度淡漠,选择性执行、片面性执行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追究。对在落实法规制度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