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纪〔2016〕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性,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和行为。
《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准则》和《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坚持高标准与守住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学习贯彻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要求
《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是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要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
要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后都会侵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防微杜渐,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三、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
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学习讨论、宣传引导等活动,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局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局纪检监察室将对各党组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以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