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局办公室 时间: 2016-07-20 15:34: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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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发〔2016〕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4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提出如下任务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
  1、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3、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4、向下级党支部、下属单位下发工作目标和任务,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支持纪检组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支持并推进纪检组规范化建设,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二、担负作风建设责任
  6、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0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常态化”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问题。
  7、突出关键时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扎实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
  8、认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9、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积极参与电视公开问政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1、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三、担负惩治腐败责任
  1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推动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13、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四、担负源头治理责任
  14、认真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深化住建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15、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事项的监督,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6、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17、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月等活动,深化“五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五、担负监督检查责任
  18、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督查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
  19、组织开展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条线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
  2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进行申报,自觉接受核查。
  六、担负选人用人责任
  2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
  2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七、担负示范带头责任
  23、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配合、重点人员亲自约谈。
  2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八、担负定期报告责任
  25、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于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6、健全下级党组织“双报告”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于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局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附件2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现制定责任清单如下: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全面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全年至少为中层以上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主持1次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各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主持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 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等形式落实具体责任。
  二、履行领导责任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员亲自约谈。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月等系列活动,深化“五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考核得分较低、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进行警示约谈。
  三、加强监督指导
  9、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0、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的监督,开好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全年不少于1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1、积极推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四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住建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
  12、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13、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四、支持纪检组工作
  14、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5、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
  16、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纪检组规范化建设。
  五、做好清廉表率
  17、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8、12月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

附件3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性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
  3、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廉洁从政教育月等系列活动,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4、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5、支持纪检组规范化建设,支持查处分管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6、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带头检查考核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7、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定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12月份向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9、承担上级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个性责任清单

赵本庄(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装修装饰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永辉(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房地产档案信息中心、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心宇(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张凯(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工程监察支队(清欠办)、川汇区房管所、房产开发经营中心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王中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两次向上级纪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杨登峰(总工程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住房保障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科技和墙体材料改革科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住房保障中心、建筑设计研究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郭金锋(副调研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公室、公房管理处、散装水泥办公室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王卿卿(副调研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附件4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协助党组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向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5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维护党的纪律

6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7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影响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8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9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管理制度、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10坚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三、深化作风建设和源头治理

11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每月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一次,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2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13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住建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

14加强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的再监督,督促优化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规范权力运行。

15组织整治“中梗阻”、“四难”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大信访件、交办件和自办案件的查处力度

16坚持在市纪委指导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党组和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17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试行在纪检组领导下的协作办案办法,积极整合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

18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信访件、交办件查处机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 

19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2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加强党内监督

22督促落实 “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组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23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思想和“守规矩、正风气、树导向”原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4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25督促所属二级单位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26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问责情况的检查、指导、督办、考核,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成效。

27每年选择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向全系统领导干部大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28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带头纠正 “四风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9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增强纪检监察机构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30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