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局切实加大了对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建筑工工资监管力度,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职能,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在农民工保证金征收、专项检查、责任监督、程序把关等四项管理制度,全力抓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收清欠工作。今年以来,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了28起,解决了农民工工资5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执行保证金征收制度。全县所有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手续前,一律按工程总造价的4%(包括建设单位2%和施工单位2%)足额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专款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一旦发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立即将保证金用于偿还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工资。
二是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登记备案,做到“三早”(即:早部署、早发现、早解决),全力加大对清欠农民工资金的督查力度。突出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避免节假日建筑领域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近日,又组织局施工、节能、质检、安全、墙改、执法等单位40多人,分成6个工作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多角度、地毯式专项排查核实活动。至目前已清查64处工地,清查农民工在册人员达5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制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建立台帐,逐一销号。同时向社会公布2部热线投诉电话,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并实时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程序把关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保证金足额征收力度,对不足额缴纳的,不予办理施工手续;对不按时缴纳且私自开工的,该停工的给予停工,该处罚的给予处罚;保障农民工保证金足额征收、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