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建管科 时间: 2024-10-12 11:15:0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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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建市〔2024243)要求,从即日起至20252月底,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202410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地区相关单位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单位存在聘用挂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存在挂证行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证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情形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10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1月)

1.全面排查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排查出的违规挂证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检查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顶风作案的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惩戒,需要撤销注册许可的,逐级上报调查结果和佐证材料;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纳入资质动态核查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发现中介服务机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21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包括对核实各地报送信息,复核各地查处情况,抽查具体单位和人员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迅速行动部署,依法从严查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自查真实、治理有效。

(二)强化信息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394-8273726,举报邮箱:zkjgk2010@163.com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394- 8389226

举报邮箱:zkzgb2009@126.com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三)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21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瑾,0394-827372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自立,0394-8389226

 

附件:1.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建市〔2024243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30



附件2: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情况汇总表

单位(加盖单位印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专业技术人员

买卖租借证书单位

处理结果

备注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类别

注册单位

实际工作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自查自纠

行政处罚

1












2












3












4












5












6












 

附件3: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单位

姓名

科室

联系电话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管理科

0394-8273726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自立

职称科

0394-838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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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