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住建局 时间: 2015-06-02 14:58: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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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建〔2015〕45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周口市夏季消防百日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板房检查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整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重点

重点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储存区附近的建筑工地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要逐一排查登记,并做好检查记录,限期消除隐患。

(一)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情况,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项目部是否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员是否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是否跟踪消除,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施工道路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

(三)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材料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火措施,并且与生活区、办公区具有一定安全距离等。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检查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保温和装饰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五)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活动板房材质是否达到“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的强制性要求等。

(六)检查消防教育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参建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层级落实。要针对当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对整改不力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从重从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施工现场要加强日常安全教育,针对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特点,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授课、培训等形式,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并充分利用工地黑板报、墙报、横幅、条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介绍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督导,严格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相关单位请于9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273726   电子邮箱:zkjgk2010@163.com

 

                           2015529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