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 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 通知
来源: 行政审批科 时间: 2021-04-07 17:32:29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试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本通知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次性公布告知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的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审批方式。

二、试行范围

本通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仓储类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除除外。

三、审批部门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实施。

四、办理流程

(一)建设单位登录工改平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建设目填报相关项目信息,上传施工许可所需资料和《 2500平方米及以下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申报材料符合办理标准的, 审批部门即时作出准予核

发施工许可证的决定

(三)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工改平台自动获取施工许可证相关信息,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事中事后监管

(一)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各方建设主体应严格依据相关律法规范标准进行建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批部门应当在作出施工许可决定后3 个月内对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 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  撤销决定,将有关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 并将有关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三)作出撤销决定 建设单位2年内不再适用建筑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办理条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2500方米及以下社会投资小型险仓储建筑程施工许可审批要 告知承诺书

 

    

 

2020年1217日

 

附件

 

2500平方米及以下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建设

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承诺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承诺事项,在文中¨”处,填写”,如漏填或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将视为申报资料不完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不予受理或审批不通过。建设单位的信用评价未上黑名单的适用本告知承诺方式

 

(行政主管部门):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请的             (工程名称)  2500平方米及以下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主动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监督检查,现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任:

二、告知承诺事项

(一)¨该项目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二)¨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金额         万元;

(三)¨该项目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四)¨我单位(公司)所提供材料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五)¨若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我单位(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

(六)¨对提供的以下申请资料,承诺真实无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5.施工合同;

6.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 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法律责任告知

承诺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确认无误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属实或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行政许可机关将令承诺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继续施工,同时终止质量和安全监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依法撤销做出的行政许可定,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直至纳入信用“黑名单”,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承诺人以后在本市范围内的施工许可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

承诺人(盖章):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