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2017〕42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方案》(豫建〔2017〕85号)、《周口市2016年市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周办〔2017〕10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4月28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现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精准查找整改问题,精准细化政策措施,精准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如期实现省、市脱贫攻坚目标。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深化认识。把行业扶贫和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
2、主动担当。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承担领导责任,不回避、不推脱,认真查找原因,不敷衍、不饰非,抓细抓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3、系统整改。坚持以上率下,一事双责,条块结合,上下对口,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方方面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水平。
(二)整改目标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问题一村一村查找,对档卡一户一户校对,对房屋一户一户验收,对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对政策一条一条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到人。通过1个月左右的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危改对象更加精准,程序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规范,房屋质量达标,群众满意度提高,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对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重点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中涉及危房改造的贫困识别与退出准确率低、档案管理不够精细、帮扶工作不够扎实、危改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退出民主程序落实和退出标准执行不到位等五类18个具体问题,对照年度绩效考评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危房改造超面积、档案材料不规范、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集中抓好整改。各县、市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能“就人论人”、“就事论事”、“就地论地”,要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教训,见微知著、追根溯源,认真完善细化治本之策,从源头根子上解决问题。
(二)围绕建档立卡户,精准核查危改底数。
1、精准核查。各地根据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信息核查及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15号)要求,按照危房鉴定相关要求和“两级公示、三级审批制度”程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一户一户核准、一人一人落实,确保对象精准,不掉一户,不漏一人。
2、精准对接。各县、市住建部门核查数据结果要及时与同级扶贫部门进行精准比对,做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扶贫办数据相对应、县级住建部门数据与扶贫部门数据相对应、县级住建和扶贫部门数据与乡镇数据相对应、乡镇数据与村户数据相吻合,确保数据精准。
3、精准录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危改对象,要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联系电话、贫困类型、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资金补助等要素信息,一户一档建立纸质档案,并精准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精准,上网可查。
(三)突出危改重点,分类有序推进。
1、按照脱贫时序,科学制定计划。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时序名单,按照“先脱贫先安排、后脱贫后安排和房屋危险程度高的先安排、房屋危险程度低的后安排”的原则,科学制定安排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和任务。
2、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计划。定期与扶贫部门沟通对接,经常对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把符合条件的新增危房户纳入改造计划。
3、突出工作重点,分类有序推进。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放在优先位置。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鉴于2017年中央调整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给予资金补助,其他贫困户交由各省安排资金解决。目前,省厅正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增加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请示”,待省政府批准后,会同省财政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确保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1、制做危房改造信息明白卡。按照危改农户纸质档案相关信息要素,统一设计农户危房改造明白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接受危改对象和社会监督。
2、建立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市督查、县级巡查督导机制,落实进度月报、排名通报、重点督查、约谈后进、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各县、市整改和危房改造工作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对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全市排名通报。
3、严格落实工作程序。严把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六个关口。坚持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的“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补助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4、加强危房改造质量监管。《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常见知识宣传册》、《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宣传挂图》要发放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制定《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技术手册》,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和技术培训,加强现场质量检查,不断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居住功能。
5、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设置宣传栏、制作政策宣传页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危房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激发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整改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7年4月22日至4月27日)。
1、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市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任务,明确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总体要求、整改内容、主要措施、整改步骤、时限安排和保障措施,统筹谋划安排落实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7年4月28日至5月31日)。
1、深入摸排查找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县、市针对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摸排。对照考核提出的个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教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自查工作于5月中旬完成。
2、扎实抓好落实整改。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整改措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上下沟通衔接,抓好工作跟进指导,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一项一项抓好整改。全面整改工作务于5月31日前完成,自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于5月31日以书面形式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第三阶段:核查评估和迎接验收(2017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市级核查。采取随机暗访重点核查及随机抽取乡镇、村、农户全面核查形式,对各县、市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对个性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市进行重点核查,看问题是否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
迎接验收。按照省厅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准备好相应备查资料,配合开展随机暗访等核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完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卡紧节点,逐村逐户逐人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体系,对工作不实、不细,完不成整改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局长张继宏,第二责任人为分管副局长陈心宇,第三责任人为村镇科长李刚。各县、市危房改造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第二责任人为分管领导,第三责任人为部门科室负责人。
(三)严格验收考评。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查与全面查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对各县、市整改情况严格考评,对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如期实现省、市脱贫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