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2014]65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4]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建 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赵本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永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心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 谢艺峰 局办公室主任
胡笑宇 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张大华 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徐仲丽 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李 刚 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高重肖 市装饰装修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
主任
于同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管理科,陈心宇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笑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局城市建设科负责组织全市市政公用服务行业及市政公用工程工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局建筑管理科负责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工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全市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局村镇建设科负责组织全市村镇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工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
三、要求
1、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组成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针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逐个制定整治计划。并于8月15日前,向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上报排查摸底情况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帐》。
2、局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指导所属行业及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并做好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并及时向局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
3、每月20日前,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20日前上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联系人:常伟 8273726 邮箱:zkjgk2010@163.com
附:/UpFiles/file/20140801/2014080116240615615.doc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