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住建局 时间: 2017-04-19 17:33: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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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坚决防治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好安排部署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减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排部署,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汛期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预警预报、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活动,有效防范和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企业和在建项目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汛期安全生产的,要实行停工整顿,直至整改到位、隐患消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二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原则上,气温超过37℃时,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同时,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通风降温,确保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三是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施工现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三、加强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工作 

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