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建管科 时间: 2019-06-14 08:56: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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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201934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周口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9〕2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安全防范和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9〕21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建设系统有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

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检查内容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材料;

2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或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

4消防设施未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百米以上的高层建筑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7防火门部件损坏或缺失,不能正常启闭;

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

9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且堆放杂物;

10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或沿建筑外墙“飞线”充电;

11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2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未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或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高层住宅未逐栋明确楼长,高层公共建筑未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施工现场搭建的脚手架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安全防护网未采用阻燃材料;

2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3施工现场未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消防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

4施工现场以及在建高层建筑各楼层未配置灭火器、消防沙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5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工人宿舍、厨房等临时建筑;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未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7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

8在建工程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和施工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10进行明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未按照用火用气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防范措施;

11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12施工人员上岗前未进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职责分工

1、建筑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检查

2、城市建设科:负责牵头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检查

3、物业管理科:负责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提前介入监管项目的消防检查。

5、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支队: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执法监察。

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并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及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二)行业集中排查。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并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8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及单位底册台账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隐患、整改情况等要素报送至周口住建局对口业务科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高层建筑消防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综合运用约谈、罚款、记入不良行为等手段,倒逼企业整改责任落实。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发动阶段(531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61日至10月8日)。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行业系统条线排查,严格消防执法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9日至10月31日)。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地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宣传栏等媒体积极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典型火灾事故为案例通过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以案说法强化全系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做好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强化督查督导。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标准和要求建立考核、通报、讲评制度。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本系统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和检查督导。

(四)加强信息报送。6月至9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建筑管理科联系人:常  伟

联系电话:0394-8273726,邮箱:zkjgk2010@163.com

物业管理科联系人:周铁岭

联系电话:0394-8521975,邮箱:573110624@qq.com

城市建设科联系人:王占威

联系电话:0394-8273722,邮箱:zkjwcjk@126.com

 

 

2019年529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