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建〔2017〕23号
周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市区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督促项目负责人到岗尽职,加强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标后履约监管工作的意见》,我局决定对周口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定期脸谱签到考勤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
周口中心城区介入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脸谱签到考勤制度。
二、考勤要求
1、新开工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须在施工许可证或提前介入手续办理后进行脸谱录入工作。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须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完成脸谱录入工作。脸谱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到周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分别录入个人信息。
2、自2017年7月1日起,周口中心城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单月份到周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脸谱签到考勤,双月份到周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脸谱签到考勤。每月考勤3次,每次考勤时间为当月的1-10日、11-20日、21-30日三个时段的工作日,每个时段只记录1次,同一时段重复签到不计入次数。每日考勤时间从7点至18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缺勤计算。
3、脸谱签到考勤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三、问题处理
1、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脸谱签到考勤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2、我局每月对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局网站上公示,对考勤过程中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累计3次不到位的,约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累计缺勤5次的,约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所在企业负责人,并给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对累计缺勤7次的,给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所在企业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责令企业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四、其他事项
1、施工许可证或提前介入手续办理后项目暂时没有开工或开工后因故中途停止施工的(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除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写出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我局建筑管理科备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工程开工前或停工期间不需签到。
2、脸谱签到考勤阶段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备案后,继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须应及时到周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录入脸谱信息。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请假申请。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