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来源: 行政审批科 时间: 2021-04-07 17:38: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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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改办〔20201       

 

 

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 号)以及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03)要求借鉴先进城市改革经验并结合市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产业类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除除外。

二、压缩审批时限

全流程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推行一次性申请、一站式办理,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全流程办事时间压缩至24工作日以内。

三、改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方式

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交书面承诺后,不再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将施工图联审由事前审查调整为事中抽查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后,对设计质量进行抽查并加强监督监管。抽查结果纳入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管理。

四、优化质量安全管控方式

试行取消强制外部监理,鼓励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对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外部监理,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者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鼓励建设单位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施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检查。

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2020427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