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建〔2019〕7号
各县、市(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无建筑施工亡人火灾事故。
(三)基本完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三、主要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改革举措,着力用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指导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尽职照单免责、严格失职照单问责、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
5. 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宣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6. 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结合行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督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四)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7. 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危大工程施工风险。
8. 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把方案编审关、方案交底关、方案实施关和工序验收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强化安全管控责任落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住建部《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建安办函〔2017〕12号)的要求,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9. 严肃查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不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五)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10.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活动。按照《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周建建〔2018〕82号)的部署,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
11. 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全市建筑施工2018-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周建建〔2018〕9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高空和吊装作业等工程及施工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重大隐患督查督办,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提高建筑施工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导致人员溺水的水坑、水池、水槽、水渠等危险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 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为切入点,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有效应用《手册》指导安全管理,把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13. 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周建建〔2019〕2号)明确的治理重点和时间安排,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冒证件、无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14.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常态化。
15. 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要求,强化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16. 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全行业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强化汛期、冬季等特殊季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
(六)严格安全监督执法
17. 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活动。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有效制止和严厉打击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发包分包、无证上岗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8. 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事故上报制度,逐级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加强施工安全事故通报,及时曝光事故相关企业和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及时将事故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七)强化安全基础建设
19.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把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作为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的重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基层、进工地,强化实操实训和仿真式、模拟式、体感式等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安全活动。
20. 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强化职业病危害管控,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继续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1.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完善住建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等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效率,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