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建设,积极倡导“讲礼仪、讲规范、讲形象”的良好风尚,以“依法、便民、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回访对象
到市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
二、回访内容
主要回访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服务规范、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以及对窗口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情况。
三、回访方法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对窗口每周办理事项进行回访,每周五将本周回访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
四、情况处理
负责电话回访的工作人员对回访中办事对象提出的问题,能够解答的予以答复,不能现场答复做好记录,反馈给审批科,在1-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涉及对窗口和具体工作人员投诉,并按照《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窗口奖惩制度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394-8260087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