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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工作通知要求,我局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面向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核查。
经排查,我局及下属各单位目前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以及政府定价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任何涉企收费事项。
现特此向社会公开说明。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相关问题或线索,可通过我局公开渠道反映。
特此公示。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