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周口市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核查结果和补充审核的通知
来源: 建管科 时间: 2021-12-31 15:01: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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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32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1)。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申诉(或者发送邮箱1061959580@qq.com),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1)。请按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周口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参加现场核查(或者发送邮箱106195958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法前往现场的,可由代理人持代理人、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2021年12月31

附件1:未审核人员名单

审查表.xlsx


附件2:相关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五、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六、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周口市住建局

2021年12月31


责任编辑: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