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来源: 物业管理科 时间: 2025-04-27 15:53:1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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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市民: 

近期我局受理物业履约不到位、侵犯业主权益问题投诉件,现对投诉热线拨打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1、由于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更了解小区实际,为避免投诉件转办流程耽误广大市民反映问题的处理进度,建议优先拨打反映问题小区所在辖区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电话;

2、投诉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五一假期后调整为15:00-18:00),建议您在该时间段内拨打。


责任编辑: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