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我局对周口市颐霖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发现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地址: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394—8210061(行政审批服务科)
2024年2月7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办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周口市颐霖置业有限公司 |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