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继宏组织召开 建筑扬尘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推进会
来源: 建管科 时间: 2019-03-12 10:48: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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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日上午,局长张继宏组织召开建筑扬尘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推进会,传达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切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部署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四大攻坚工作局建管科、安监站、监察支队及扬尘治理工作专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方万政应邀参会并作重要讲话。纪要如下:

一、传达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会议精神

进入3月份以来,我市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省环境攻坚办对2019年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实行单月考核,按照PM10、PM2.5浓度值由低到高分别进行排序,对排名后三的省辖市、靠名后十的县(市、区)全省通报批评。对3月PM10、PM2.5浓度高于全省均值且同比上升率前三名的省辖市主管领导进行公开约谈;对3月PM10、PM2.5浓度高于全省均值且同比上升率前十名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公开约谈;被公开约谈且环境问题突出、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市、县,将提请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问责;凡3月PM10、PM2.5浓度高于全省均值且环比不降反升的市、县,一律提请对相关部门和市、县(市、区)开展问责。省人民检察院抽调64名业务骨干参与到生态环境厅正在市县开展工作的64个暗访调研组,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省检察院可以直接向企业或当地政府发出诉前建议,发现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将联合查办,发起直接公益诉讼。

二、传达省住建厅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一是充分认识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突出开复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切实加强开复工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安全基础,统筹协调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三、部署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1、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要求,开展大排查活动,针对扬尘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突出土方施工阶段管控,扬尘专班人员要派专人驻地值守。

2、对处于主体阶段施工的项目,加强常态化管理,督促企业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做好裸露土及物料覆盖,落实降尘、抑尘措施。

3、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扬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要严管重罚,快查快处。对监管失职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处理问责。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暗访大整治大执法

突出排查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超过24米的双排落地式脚手架、各类附着式提升架、电梯(采光井)等;二是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特别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安拆等安全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起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各类安全装置有效性进行检验,督促企业对各类起重设施设备开工前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四是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防护情况,特别对各类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使用情况,塔吊起重臂覆盖范围安全防护、安全通道防护等;五是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检查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的设置,漏电保护器、断路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六是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作业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办公宿舍电器消防管理情况,动火制度落实情况、电焊作业管理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或移交有关单位处理。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方万政肯定了我局扬尘治理工作,同时,对下步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出了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二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要敢于动真格,该罚坚决罚,该抓坚决抓。


责任编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