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墙材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建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加快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豫建〔2018〕27号)、《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墙材革新工作要求的通知》(豫建墙〔2018〕1号)和关于反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落实情况有关要求,由市装饰和墙改办组织牵头开展了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应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本次专项查阅工作资料和实地查看,重点检查了全市的35个在建工程,对建设项目现场堆放的砖类、砌块类进行分类统计、对所使用新型墙材产品来源、产品标识、核验台账等内容,并逐项填写检查情况表;针对部分建设工程使用的新型墙材产品标识不够清晰、产品资料不够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受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周建〔2018〕89号)、《关于调整周建〔2018〕89号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周建〔2018〕109号)文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加强了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了亲企清政的良好氛围,使得新型墙材认定产品标识不仅是新型墙材产品的“身份证”,更是新型墙材企业的“质量名片”。有效的维护了企业利益,杜绝劣质墙材混入市场,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维护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
许霞 田浩/文 田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