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至11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17年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组一行5人,在总站副站长孔伟和总站监督管理科柴琳科长带领下对周口市(辖区)7县2市一区进行了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
考核前,孔伟副站长作了考前动员及监督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和政府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及要求。监督管理科柴琳科长主持了考核,通报了在监督工作中执行住建部5号部令的情况;通过对本系统案例分析进行了警示教育。整个考核
考核前动员
被考核单位提交资料
柴琳科长针对监督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
在柴琳科长的主持下紧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贯穿整个“工程监督的内容、监督计划、监理方式、总监职责、实体抽查抽测、行为监督等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在对实体质量和责任主体抽查抽测中针对监督档案所反映的问题,及行业在监督工作中应规避的风险,进行了深入浅出、远见卓识、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讲解和逐人提问,针对问题找弊端、定位准确,分析透彻入微。整个考核工作严肃认真,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对考核中监督员在工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疑惑进行了现场答疑。
考核专家组成员在发放评议表
通过这次考核和对监督机构的评议,广大监督人员深感工程监督的博大与智慧,进一步提高了工程监督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提高了对住建部5号部令和住建厅53号文及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监督人员岗位职责的重新定位,清晰地理解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坚定恪守和始终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