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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做出错误的购房决定,请求退回10000元定金
咨询时间2025-04-21 13:13:12
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5-04-22 07:15:03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好! 本人于2025年4月15日在沈丘县建业.新筑缴纳10000定金认购了一套12号楼101一楼带院的商品房。现因一楼院子归属问题协商不一致要求退还10000定金.遭到开发商拒绝,不得不向您提出正式投诉。 4.14日下午我在沈丘建业新筑看了一套一楼带院的房子,置业顾问带我们看了一楼带院的房子,并且表明了院子我们可以用铁栏杆围起来专属1楼个人独享使用。后面了解到一楼院子,如果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专属特定房屋附属,其次开发商也没有以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该一楼绿地专属于指定房屋附属。开发商是没有权限将一楼前绿地赠送业主个人使用的。我联系了该公司领导要求退还缴纳的10000定金。该领导却以定金缴纳不予退为由拒绝退款 开发商问未告知买家一楼的院子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口头承诺一楼的院子赠送一楼个人所有,有录音和聊天记录证明开发商承诺一楼前面的绿地赠送给一楼业主个人使用。但是又不在合同中呈现,属于虚假宣传导致买家做出错误的购房决定。现要求退还10000定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更公正的处理。 此致敬礼!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请咨询沈丘县相关部门。